关于LEGACY电池的回收利用问题
今年1月底,由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将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问题列入重大试点示范工程,重点围绕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集聚区域,选择若干城市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示范点。
据了解,这也是国家首次针对动力电池回收所进行的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还提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需要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建立可追溯管理系统,支持建立普适性强、经济性好的回收利用模式,开展梯级利用和再利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及示范应用。
尽管政策指向明确,企业踊跃参与,有关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的体系却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研究数据表明,2016年内实际进入拆解回收的动力电池不足1万吨,超过80%的报废电池仍然滞留在车企手上。业内人士分析,这是由于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技术细则以及相应的经济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导致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进展相当缓慢。
当前,动力锂电池的回收流程主要是:动力电池生产商利用电动汽车生产商完善的销售网络,以逆向物流的方式回收废旧电池。消费者将报废的动力电池交回附近的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网点,依据电池生产商和新能源汽车生产商的合作协议,新能源汽车生产商以协议价格转运给电池生产企业,再由电池企业进行专业化的回收处理。
通常地,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可以分为两个走向:首先是梯次利用,主要针对容量降低(至80%以下)且无法为电动车提供动力的电池。这种电池本身没有报废,仍可以在别的途径继续使用,例如用于电力储能;其次是拆解回收,对那些电池容量损耗严重,无法继续使用的废旧电池,进行拆解后,回收有利用价值的再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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